《我只是喜歡「喜歡人」的感覺》
從小到大,我都是「寧天下人負我,莫我負天下人」的忠實信徒。無論做什麼事,都慣了做付出或受傷較多的一方,在感情上尤甚。直到現在我還是寧願自己喜歡對方多於對方喜歡自己。慶幸人會成長,對於感情,我不會再隨便揮霍自己的付出,甚至會吝嗇一些。過往對人的好感來得太輕易,當中原因我想我終於找到些眉目。
身邊的朋友都很少暗戀人,至少一定比我少,她們多是苦惱如何擺脫不喜歡的追求者。我則是長期處於一個有暗戀對象的狀態。現在無聊時會回想起過往「暗戀」過的男生,有深刻印象,我認為真的有喜歡過的,五隻手指數得完。其餘的人,大多像追星一樣,是霎眼一現的「犯花痴」。對,我原來喜歡做「花痴」。這是一個多麼沒有負擔的角色,只需要默默想着如何對他好,不用理會對方會不會喜歡自己,只求那忽遠忽近的距離感能一直延續下去,就心滿意足。
這大概是我最大的毛病。以往「暗戀」一個人,根本不用吹灰之力,只要他一個眼神,一場簡單的對話或根本只是靜靜觀察着他,我就能「喜歡」他。我的腦袋懂得放大那一幕心動的畫面,不停重播,作為燃燒下去的動力,讓我沈醉在「喜歡他」的感覺中。我根本不了解他為人,但其實我不需要,甚至是我抗拒去了解他,因為我知道結果通常會令我失望。我就是享受那種遙不可及的虛幻,只有這樣,他在我心中的形象能一直保持美好,而他也無法靠近傷害我。偶爾他跟我打個招呼,我又能把感覺延長。
這令我幾乎不會有開花結果的「暗戀」。大多數情況下,都是對方只把我當成路人甲,我卻把他當成王子。試問這樣天南地北的二人,如何會有擦出火花的機會?這點,我一向都承認。不切實際的暗戀,是我感情生活最真實的寫照。話雖如此,但其實暗戀的過程,我會花心思去對他好一點,但他不需要做任何事情回應。因為我既然喜歡他,就當然想令他開心,但作為陌生人,他沒有義務回贈我什麼。有時對方會因此發現我有異樣,那時我就聞到這段暗戀是時候告一段落。暗戀一個人最好不要去打擾他的生活,若令他煩厭,就得不償失。直至對方順理成章地有女朋友或明戀對象,我就會自動化為更模糊的背景。不過其時很有可能,我已找到另一個「喜歡」的人。
少女情懷總是有點弱智不合情理。而成為當中令我到現在還會心戚戚痛的那五隻手指數得出的人,都有一個共通點,就是我和他們都是經過一段時間的相處,我才慢慢對他們生好感。因為有了這段互動時間,就令我感情的付出有更深意義。或許正常的暗戀,應該是這副模樣。然而更多時候,我很難和自己鍾情的對象熟絡起來,最大問題當然是自己在喜歡的對象前就做不了最真實的自己,怕令他討厭。反而能和我熟絡的異性都是我感覺不會發生什麼的人。
而我最恨自己的地方是萬一有個我不會喜歡的人接近我,不理他意圖為何,我都會做得很決絕。我自己覺得這樣對雙方都沒差,反正男人要認識異性朋友也不欠我一個。只是長大後覺得身邊的單身女孩子好像都不會這樣直接拒絕男人,通常都會和對方做做朋友,排遣時間,有些做得更出色的會「收下兵」。相較之下,我則誠實得像個自命清高的醜女人,惺惺作態。也罷,由於我認為自己以前實在浪費了太多時間和無謂的淚水在「暗戀男生」這件事身上,而且眼光也太差了,所以現在就當是罰自己面壁思過。
到頭來,我不過是因為感情太豐富,所以想把感情安放在另一人身上的一個怪人。正如人喜歡把貴重的東西鎖在夾萬而不隨身攜帶。盲目付出令我有種心安理得的感覺,而同時我很怕辜負別人的美意,所以覺得單向付出會簡單一些。現在日子有功,已收斂許多,不會隨便找人寄放感情。
對方到底對我有沒有感覺這個問題,其實我一直不太在乎。舊時我會為他們拒絕自己而傷心流淚,我以為這樣代表我真的很喜歡他,很在乎得不得到他。但現在再深思一次,我之所以傷心,不是因為他不喜歡我,而是我沒法再對他好。我由始至終對他喜不喜歡我沒抱期望,我只是想有個能令我心花怒放的個體存在。萬一他真的喜歡我,其實我可能很快就對他失去熱情,連談戀愛的那步也去不到。結論就是,我之所以暗戀成癮,只是因為喜歡「喜歡人」的感覺,而非那個人本身。若想成功談戀愛,我還是靜心等待為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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